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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托普轮胎:公开转让说明书

  爱游戏官网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新沟镇全民创业园 66 号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 转公司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 以公开转让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作为投资决策的依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开源证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橡胶、钢圈等大宗商品,其价格变 化与行情变动息息相关。上述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动 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变动具有重要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如果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上 涨,公司可能无法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完全抵消或转嫁原 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2021 年度、2022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166,003.59元、1,311,498.75元,占净利润比重分别为 79.77%、23.55%。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 来源于政府补助,对公司利润变动影响较大,不具有可持续 性。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41%、 70.23%,流动比率分别为 0.98倍、1.10倍,短期借款期末 余额分别为24,006,962.38元和32,610,782.19元。公司资 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业务发 展进行短期银行借款,应付款项和存货余额较高所致。虽然 公司后续扩大经营规模后,生产销售规模将有所扩大,但能 否因此带来经营业绩和现金净流入较大增长仍存在不确定 性。因此,公司较高的负债水平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可能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艮春控制公司 68.95%表决 权,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运营具有实质影响力。在 实际生产经营中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的 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方向、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予以 不当控制,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7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 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但由于相关治 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公司及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的提高, 相关制度切实执行及完善均需要一定过程。同时,随着公司 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 的要求。因此,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 “三废”环境污染物和噪声等。公司报告期内曾受到环保行 政处罚,若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则可 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刘艮春及其配偶王娣控制的多家公司在经营范 围、业务或名称曾存在与公司相似情形且存在同业竞争及利 益冲突情况。刘艮春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书》,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效履行《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书》所述承诺,公司后续仍面临同业竞争的风 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4,302,311.98万元,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业知名客户,公司已遵循谨慎性原 则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 大,应收款项可能逐年增加,公司仍存在不可预见的应收款 项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的风险。

  近年来,美元对人民币的货币间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外销收 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未来如果美元等主要货币汇率波动较 大,将有可能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稳定性,进而影响公 司开拓国际市场。因此,公司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汇 率风险的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总额比分别为 23.97%、29.45%。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 较为分散,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如果国际市场 大面积发生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经营业 绩。此外,公司的出口依赖使公司面临着国际贸易常见的国 际政治、国际经济、国际法律、国际汇率等风险。如中美贸 易战波及公司产品,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定价以及客户采购 积极性。若国际政治局势、对华产业政策或经济环境等发生 进一步恶化,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潜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公司当年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50.00%,公司对主要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风险,客户集中度 较高,公司未来在稳固现有客户的前提下,坚持进行市场和 客户培育,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有望减轻对主要客 户的依赖程度,但仍存在客户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生产办公场所的消防手 续。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配备了消防安全设施,不存在因 未办理消防手续被消防主管部门限制使用或因此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兜底承诺。未来公司仍存 在因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消防手续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的风险。

  三、 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意见 87 四、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等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 89

  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行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财审 2023S01898号审计报告

  原名为盐城托普轮胎有限公司,后于 2021年 12月 2日改 名为盐城市兴达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轮胎内部的胎体帘布层帘线°角排列,并以基本不能伸张的带束层箍紧胎体的充气 轮胎。如果把子午线轮胎经过胎侧的帘子线暴露出来,并 把其端点想象延伸至轮胎轴线位置,就像地球仪上的子午 线排列,故名子午胎。特点是胎体、带束层帘布一般采用 钢丝(正交分布)、层间剪切力小、层数少、胎体较柔软、 舒适性较好,在滚动阻力、承载力、舒适性等方面均优于 斜交胎。

  主要设计用于载重汽车和客车及其拖挂车的子午线轮胎, 其骨架材料均为钢丝材料

  主要设计用于乘用车的子午线轮胎,其胎体骨架材料为纤 维材料,其它骨架材料为钢丝材料。

  轮胎内部的胎体帘布层和缓冲层各相邻层帘线交叉,且与 胎面中心线°角排列的充气轮胎,由于帘布层各 层帘布按一定的角度相互交叉排列,故名斜交胎。特点是 胎体帘布一般采用尼龙帘线(斜交分布)、层数多、层间剪 切力大、胎体较硬、舒适性差。

  在保证轮胎基本安全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应用新材质和新 设计降低轮胎滚动阻力,从而有效节省燃料,降低废气排 放的子午线轮胎。

  以酒精、电石、石油等为原料,通过非生物方法聚合一种 或几种单体生产的橡胶。

  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与工艺方法,将天然橡胶、合成橡胶 和其他各种材料,包括橡胶助剂等,在一定温度、压力 下,经过一定时间加工成符合轮胎制造工艺要求的材料, 该环节是轮胎制造工艺过程的重要环节

  用各种不同机型的成型机,按技术要求将各种胶部件组合 成不同轮胎产品的过程

  在模具中通过使用过热水、蒸汽等介质升温的办法,改变 橡胶化学结构,将橡胶弹性扩展到更宽温度范围,而赋予 橡胶弹性的过程

  轮胎产品扁平率=断面高度/断面宽度,轮胎产品的发展趋 势之一就是向低扁平化的方向发展,即轮胎扁平化。

  在静态和动态条件下,轮胎圆周特性恒定不变的性能,包 括轮胎的不平衡、尺寸偏差和力的波动。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 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 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 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 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 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该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己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 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最近24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 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 未执行完毕

  最近24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 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12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 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 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情形 尚未消除

  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 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 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的情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 为 108,447,463.00元和 152,265,868.30元,营 业收入增长率为40.41%,满足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的指标条件。

  经理助理,2006年7月至 2008年8月担任山东宏宇工程 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 8月至 2010年1月,任香 港托普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办事处总经理,2008年 10 月至 2018年 9月担任盐城鑫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0年1月至 2020年4月担任盐城托普轮胎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江 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12月至2021年 2月担任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财务负责 人,2021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董事长刘艮春持有公司10,500,000股普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95%,为单一持股比例最 大股东,能够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等起控制作用,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的行为。因此,刘艮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1名非自然人直接股东,盐城市安芙兰科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股东且已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盐城安芙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0年 3月 3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JN277,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盐城安芙兰的基金管理人西藏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5年 8月 13日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20568,机构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本次投资后,在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 间,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实际控 制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权,但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 更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为实施经公司 有权机构批准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累计 转让不超过公司10%股权、对外转让累 计不超过公司10%的股权(不含股权激 励)以及为上市目的进行的股权架构调 整的除外。 在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如 实际控制人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享有在同等条 件下与实际控制人同比例出售股权的权 利,实际控制人应当促使预期买方同意 该等同比例出售。如实际控制人转让公 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则 投资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实际控 制人出售股权的权利,实际控制人应当 促使预期买方同意该等优先出售。如果 预期买方不同意该等同比例出售或优先 出售,则实际控制人不得单独向预期买 方转让拟出售股权,除非投资方事先书 面同意。上述优先出售权不适用实际控 制人为实施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员工 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转让不超过公司10%

  该条款系当事 人协商一致后 的真实意思表 示,实质上是 实际控制人对 于自身股权的 限制与处置安 排,相关义务 人为实际控制 人刘艮春,不 存在公司为特 殊投资条款的 义务或责任主 体的情况,未 损害公司或公 司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 属于《挂牌审 核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定的需 要清理的条 款。

  该条款属于实际控制人 对于自身股权的限制与 处置安排,转让股份 前,只需事先进行通知 并取得盐城安芙兰同 意,因此具备可执行 性。

  股权、对外转让累计不超过公司10%的 股权(不含股权激励)以及为上市目的 进行的股权架构调整的情形。

  检查权: 以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经 营为前提,投资方享有对公司及子公司 经营的检查权,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 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雇员、会计 人员、法律顾问和保荐机构商讨业务、 财务及资本运作情况等。 知情权: 投资方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将被提供 及可以取得财务或其它方面的信息或材 料。 公司应在季度结束后30天内向投资 方提供财务季报,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在年度结束后 4个月内向投资方提供经审计机构所审 计或预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各方已于协议 中确认公司按 照法律规定等 履行协议内 容,投资方行 使该权利的前 提条件是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 营。在此情况 下,公司履行 前述“经营参 与权”的权利 义务不再属于 特殊投资条 款,不属于 《挂牌审核业 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号》规 定的需要清理 的条款。

  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及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执行,因此具备 可执行性。

  公司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和投 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由本次投资后全体股 东按本次投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至公司合格 IPO前,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完 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剩余部分用于现金分 红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 执行并由股东会决议同意。

  公司履行义务 前提均需股东 会决议同意并 与法律法规等 规定要求一 致,不再属于 特殊投资条 款,不属于 《挂牌审核业 务规则适用指

  本条第一款已经股东会 审议确认并执行;本条 第二款未触发,按照法 律法规等要求并经股东 会决议同意后执行,因 此具备可执行性。

  投资方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 让给其体系内的其它基金,本协议的所 有权利保持不变。受让股权的其它基金 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人应当满足法律法 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合格IPO的相 关要求并完全配合公司及中介机构的核 查工作,在不影响公司上市申报的前提 下,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投有效赞成 票并签署相关决议等文件保证股权转让 的实现。

  该条款属于投 资方、实际控 制人、原股东 作为义务主体 对于自身表决 权的限制安 排,不属于 《挂牌审核业 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号》规 定的需要清理 的条款。

  该条款属于实际控制 人、原股东对于自身表 决权的限制安排,根据 全国股转公司等规定的 相关交易规则,满足大 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的条件,则投资方 可按照相同条件通过大 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方式与转让给其体 系内的其它基金,因此 具备可执行性。

  1、有限公司设立 有限公司系由刘艮春、王恒宜、盐城托普轮胎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以货币出资600万元 组建。 2012年5月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9230012)名称预先登记【2012】第05070003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核准的企业名称为“江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通过了《公司章程》;研究并决定了公司组织机 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 事兼任;选举王恒宜为执行董事兼经理,选举王娣为监事。 2012年5月21日,盐城天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盐天则内验【2012】330号《验资报告》。经审 验,截至2012年5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佰万元,全体股东 以货币资金出资陆佰万元。 2012年5月21日,盐城市阜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9230170)公司设立【2012】第05210005 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认“公司设立已经我局登记”。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 1 王恒宜 300.00 300.00 50.00 货币 2 刘艮春 240.00 240.00 40.00 货币 盐城托普轮胎有 3 60.00 50.00 10.00 货币 限公司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 2、股份公司设立 2019年 12月 2日,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瑞华会专字【2019】第 A139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 20,201,877.51元。

  2019年 12月 4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2- 1471号《江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净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 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68.01万元。 2019年12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苏州工业园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出具的瑞华会专字【2019】第A139号《专项审计 报告》,确定公司在改制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20,201,877.51元;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国 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19年 12月 4日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2-1471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公司在改制基准日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2,768.01万元;全体股东同意 以 2019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折股基数,按照 1:0.7425 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其余人民 币 5,201,877.51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全体股东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改制后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并按照原持有有限公 司股权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份,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托普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由依法定程序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 司承继。 2019年 12月 6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的出资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9年 12月 19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公司章程,组建股 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19年 12月 19日,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瑞华会专字【2019】第 A0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12月4日止,公司已将变更前经审计的实收资本人民 币 15,000,000.00元、盈余公积 520,187.76元、未分配利润 4,681,689.75元合计人民币 20,201,877.51元,全部以1:0.7425比例折成公司股份总数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2019年12月 27日,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09000399)公司变更【2019】第12270002 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X6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1 刘艮春 1,050.00 70.00 净资产折股 2 王恒宜 450.00 30.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500.00 100.00 -

  2023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决议通过:由盐城市安芙 兰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6.57元/股价格以现金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 228400股普通 股。 该增资行为是盐城市安芙兰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参考公司 净资产及经营状况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6.57元/股,以现金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 228400股普通 股,增资价格公允合理,相关股东资金来源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等情况,不存在纠 纷或争议,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 2023年4月26日,盐城安芙兰完成出资实缴。 2023年 5月 15日,盐城市行政审批局出具(ycsp0003)登字[2023]第 05150004号《登记通知 书》,确认公司前述工商变更事项。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1 刘艮春 1,050.00 68.95 净资产折股 2 王恒宜 450.00 29.55 净资产折股 3 盐城安芙兰 22.84 1.50 货币出资 合计 1,522.84 100.00 -